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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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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申报: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申请版权流程如下:

1、由版权申请人准备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样品等材料,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并予以受理;

3、登记机构进行审查。最后,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

  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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