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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检索与申请、复审、无效宣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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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检索:


专利检索是具体查找专利说明书的渠道和方法。包括利用各种常用的专利检索工具,掌握常用的检索方法等。常用的检索工具包括:各类专利工具书,如各国的专利分类表、专利文摘、专利题录公报、专利权人索引、专利公报等。查找专利可以按专利分类或按发明人进行。按专利分类查找的步骤是: 查找专利名称并翻译不同语种的名称;依字母顺序查找所属的专利分类号;用分类表核对或进一步找到课题所属分类号;按分类号查找专利号;按专利号查找专利说明书摘要。按发明人名称查找的步骤是:通过专利权人索引查实专利权人的名字或所属公司企业并查实专利本身的名称;按专利号查找专利说明书摘要。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

专利申请是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权的请求。依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应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附图、优先权请求。其中附图、优先权请求这两个文件就每个申请而言,并非均必不可少,但这有利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案中,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主要载明如下内容:授予专利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



专利复审:


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

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3个月内)→ 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驳回决定或撤销驳回决定→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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